我是恶毒的人,自己会做着自己都很清楚伤害他人的事情。只因为对方在我心里有多难受我都没放在心上。
第一次遇到因为借口“喜欢”而做出伤害我的事的人,我觉得这简直是在耻笑我平时不对其他人上心似地。
我曾以为如若喜欢对方便会尊重这个人所喜爱的东西,会因为希望不和对方尴尬而进行“避嫌”。就算忍不住,也不会发在那么明显的地方。
我发现我真的是想的太傻了。
平时我明明是满口脏话的人,结果愣到不知道如何是好。就算对方道歉了我也沉浸在悲伤里。我竟憋得住不把内心的想法向当事人倾注。
我无能到无法保护我的珍宝?这居然是我的反应。
跟自己实在不搭调。
如果有下次,我希望拉着这些王八蛋一起下地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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